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实施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环境执法工作规划的通知》(临环发[2022] 1号) 要求,2022年3月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份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是针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覆盖全市15个县区,抽取440家企业,其中,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开展交叉执法62家,县区执法部门自查378家。执法检查发现有一定的问题企业32家,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8起,已立案调查5起,拟处罚金额64.25万元,符合轻微免罚情形1起,另有2家企业因选址问题没办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莒南县分局已致函属地街镇,要求清理取缔。
(一)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运用不够熟练。通过执法台账数据分析发现,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智慧监管系统移动执法端填写现场检查表格时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是否涉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是不是真的存在需整改的环境问题”等选项勾选不准确,造成现场检查结论与勾选项不对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作情况”、“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合账记录制度情况”等主要检查内容未勾选等。
(二)数据库企业信息更新不及时。抽取的440家企业中,47家企业已关闭、拆除或转为非生产类项目,占比10.7%。经调阅数据库信息,全市存在2628家标记为“已注销”的企业仍在参与双随机抽查。
(三)非现场执法手段需完善。本次执法行动有21家企业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但部分企业现场检查结论中仅体现“通过查看在线数据”或“经过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手段较为单一。
(一)环境问题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闭环处理。各分局要对照《2022 年3月专项执法检查问题详表》,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分局立案查处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将相关企业违法信息录入环境信用评估系统,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多重监督的社会效应,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完善并强化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运用。各分局要重视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信息完善工作,及时作出调整数据库内企业信息,做好标记分类,避免浪费执法资源,并为大数据在环境执法领域的运用打好基础。同时,强化执法人员对移动执法端的运用,防止填报错误等问题。
(三)继续探索完善非现场执法手段。各分局要结合一线执法的真实的情况,积极创新、探索非现场执法手段,总结经验做法,逐步整理适用非现场执法的企业、方式、流程,以及察觉缺陷的查处机制等,提炼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非现场执法流程。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该企业为食品加工项目,建有沙琪玛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现场要求企业立马停止生产,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验收通过前不得投入生产。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企业只进行纸箱切割,已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现场正常生产,装卸物料过程中产生扬尘,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控制扬尘。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企业现场正常生产,环保手续批复中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但实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油性漆。喷漆废气排气筒检测口未进行密闭。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对临沂欧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进行三月份双随机抽查。1.现场企业正常生产;2.注塑、丝印工序正常生产,废气配套建设有“光氧催化+活性炭”治理设施,活性炭箱活性炭装填不充分,导致部分废气无法经过活性炭吸附;3.现场企业装卸货物产生的地面积尘较大;4.危废标识设置不规范。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有一定的问题:1、污水处理工序排气筒未设置标志标牌;2、挂鸡台无组织臭气管控不到位,臭味较大。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该项目为年产500万个瓶盖项目,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桥头村北200米处,项目生产的基本工艺:PP塑料颗粒、色母颗粒—拌料—注塑挤出—冷却—检验—成品包装。项目现场主要生产设备:13台注塑挤出机、6台粉碎机、6台拌料机、1台空压机、1台吹瓶机。注塑工序配套建设了“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废气收集处理设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未开启。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企业停产,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污水处理设施压滤机未配套完善的废水收集措施;3.该企业废水排放未连接污水管网(周边未配套),未建设应急事故水池;4.该企业2022年1月份开始运营,在此之前有约200立方污水未处理完毕,现暂存于污水处理设备中。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现场检查时对甲基苯甲酸项目正常生产,焦亚硫酸钾项目长期停产,阻燃剂项目正在建设中,各项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已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上传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齐全;3.危废库密闭措施不严。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此次检查为2022年3月份双随机检查;2.该单位主要是做烧鸡加工,年加工烧鸡10000只,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170,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48P001Y,检查时未生产;3.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卤煮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处理;4.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至化粪池发酵后外运堆肥。5.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地面油渍清理不及时。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对该公司进行2022年3月份双随机检查,该加油站2015年5月25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沂环登【2015】46号),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16P001Z,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已配套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运行。环境管理台账不规范。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此次检查为2022年3月份双随机检查;2.沂南县鑫利硅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干粉加工及石英砂烘干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31日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沂环评函【2019】162号),一期建设项目2020年7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200001X,现场检查时未生产;3.厂区内原料已覆盖,并配建除尘设施;4.现场未能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现场负责人反映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应急预案。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该公司建有年产9000万块多孔烧结砖项目,2020年6月18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0F001V)。检查时该公司停产。经查,该企业存在部分问题1.氨罐不在使用,排污许可证未及时变更;2.自行检测方案存在错误;3.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台账填报不全。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企业主要从事肉鸭屠宰加工销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经了解该公司因肉鸭放养计划自昨天停产至今;2.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主要工艺为A1A2O;3.挂鸭台除尘水喷淋塔除雾器除雾效果下降,污水处理设施及光氧设施用电安全措施不到位,废气排放口等爬梯安全措施不到位。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公司主要是做肉鸭屠宰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了解该公司依照放养计划自2022年3月21日停产至今;2.现场屠宰生产线未生产,屠宰车间恶臭收集处理系统外部积尘较多;3.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现场工艺流程图更新不及时,与实际工艺不符。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企业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1328MA3QHK3E7Q001W,有限期限2020年9-19至2025-9-18;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3.厂房地面环境较差;4.该企业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4台未喷环保码。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2022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做双随机检查,该企业为年产1200万套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位于庐山化工园区内。其项目环评于 2012年10月8日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发[2012]147号文批复,2015年8月20日由沂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沂环验[2015]10号文批准通过一期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8月21日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审服投资许[2020]23012号文批准通过二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3日。企业烟气治理措施配套双碱法脱硫+氨法脱硝+湿电除尘。VOCs治理设施原配套光氧催化治理设施,变更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等治理设施。排污许可证正在进行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进行悬挂公示。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公司年产2万吨丁基防水卷材项目已审批(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0】3156号),完成自主验收;5000吨塑料包装袋项目已审批(兰陵审服投资许字【2021】3084号),未组织验收;2、该公司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未完成备案;3,该公司工业固废物存放管理不规范;4、密炼、混炼车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5、密炼车间废气收集效果太差,密闭不严。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企业西侧料场遮阳网存在破损,需及时来更换确保覆盖到位;2.企业门前污染物排放信息电子显示器显示信息不全。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企业300万平方米家居用品项目2019年1月29日审批(临环高表【2019】14号),2019年3月31日自主验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2、工业废气经光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外排,排气筒未建成监测平台;3、工业固态废料存放不规范。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现场检查为水泥预制厂,已长期停产。无手续,已责令业主清理生产设备。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正常生产,存储盐酸约20吨,硫酸约20吨;2.未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应急、事故水池应急启用情况做培训及演练;3.厂区南部存在一个19立方米储油罐,与环评不符,罐底存水为强碱性;4.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直接外排,地面冲洗水直排雨水口,存在跑冒滴漏,部分地面腐蚀严重,地面积水部分为强酸性;5.硫酸罐与盐酸罐区安装2套灌顶呼吸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与《固定源排污登记表》中废气排放为“无”不符;6.呼吸废气二级水洗,在一级处设有排气孔,且排气孔无监测平台及监测孔。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正常生产,日产塑料薄膜约10吨;2.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人工监测平台不规范,活性炭过滤器有破损缺失;3.危废管理不规范;4.以上问题由莒南县环境分局督促整改。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正常生产,日产硅酸钠约10吨;2.该公司2021年5-月份变更法人。现场检查时未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情况档案,未提供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管理台账,未提供2021年厂界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及干燥废气排气筒监测报告;3.泡花碱溶解工序管道存在跑冒滴漏;4.燃气锅炉排气筒监测平台不规范。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该公司停产。燃气锅炉及冷凝工序长期停用与排污许可证不符,未及时变更;2.环境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记录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混用,不规范;3.冷凝工序有机废气排气筒无标识,监测平台不规范;4.危废管理不规范;5.现场检查时未提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6.由莒南县环境分局督促整改。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企业破碎车间存在破损情况;2.企业料区覆盖的遮阳网存在破损;3.厂区存在积尘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4.第一季度自行检测比对工作尚未完成。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企业生产正常;2.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3.未排水;4.厂区东南角环境脏乱差。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对该公司进行2022年3月份专项执法检查;2.该企业从事废旧砂轮破碎。现场检查时,未生产;3.因选址原因,没办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
现场检查情况结论:1.对该公司进行2022年3月份专项执法检查;2.该企业年产400吨树脂砂轮项目2018年10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因选址问题,没办法取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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